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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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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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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021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贵州省高度重视《条例》实施工作,健全省市县工作机制和执法配套措施,明确省市县三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建立符合本省实际的“3+X”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立案措施处置35件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多层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推动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地方实际衔接《条例》实施,贵州省在充分吸纳社会广泛意见后,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是如何界定非法集资的?

  《实施细则》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三个构成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即社会性。

  三、《实施细则》是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职责作了哪些规定?

  《实施细则》明确建立省市县三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作为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授权内依法行政处置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增加街道办事处应当比照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的要求,督促基层自治组织履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职责并及时报告。

  四、《实施细则》是如何加强源头防范的?

  《实施细则》明确建立线上线下监测预警机制,压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政前置预警处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风险处置移送、反馈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明确新闻媒体、行业协会防范非法集资义务,推动全社会形成“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的防范非法集资氛围。

  五、《实施细则》对行政处置工作有哪些要求?

  《实施细则》固定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行政处置流程,确保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秉持“以人民至上”理念,创新探索督促清退集资资金方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追责问责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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