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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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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贵州2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2027年、2029年三个阶段核心目标,多维度推动我省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满足失能照护需求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60%;2027年覆盖率提升至70%,省级支持不少于350个农村养老服务站提质;2029年将建成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显著提升老年人获得感。

为实现预定目标,该方案部署五大类主要任务。在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方面,要求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失能照护专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强全日托养等功能,村级整合闲置资源建服务站。提升服务质量上,推进机构标准化改造,推行“职业化院长+专业化团队”运营模式。创新发展层面,该方案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组织农村互助养老。健全工作机制上,将农村养老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与乡村振兴任务。支撑保障上,明确多部门职责,确保农村养老服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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