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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以及主要任务指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进一步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奠定了有力基础。
当前,我省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在不断增加,同时全民健康素养不高、基层专业技术资源匮乏等还制约着残疾预防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制定实施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维护、促进全民健康,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明确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力争残疾预防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主要行动
包括5类主要行动、19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通过完善科普知识资源库、加强重点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等工作。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职业病致残防控等工作。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
(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支持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做好宣传引导,保障《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五、主要指标
明确了25项主要任务指标的内容和2025年将实现的目标值。
六、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分别明确了19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单位。
七、主要亮点
(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政府主导与人人尽责有机统一,推动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实施残疾预防的合力。坚持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开展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行动。坚持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紧密衔接。
(二)注重机制建设。要求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相关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切实抓好落实。
(三)合理设定指标。主要指标设定充分考虑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定位和现有基础,其中有19项与国家标准一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筛查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等6项高于国家标准,进一步强化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力度,推动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4号)